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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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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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成员 《备案通知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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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销登 记 的 原 因 |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注销原因在备选项□上划“√”,选其它解散情形应具体注明。 | |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
□已清理完毕 □未清理完毕 | |
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情况 |
□已办理完毕 □未办理完毕 | |
对外投资清理情况 |
□已清理完毕 □未清理完毕 | |
公告情况 |
公告报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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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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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因公司合并、分立而申请注销登记的,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
签 字: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企 业 登 记 跟 踪 服 务 表
申请注销登记事项: 领表人签字: 注册人员签字: 日期:
选择项 |
序号 |
公司注销登记 提交材料目录 |
说 明 |
第一次 (日期: 年 月 日) |
第二次 (日期: 年 月 日) |
第三次 (日期: 年 月 日) | |||
提交材料 |
审核意见 |
提交材料 |
审核意见 |
提交材料 |
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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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登录www.sgs.gov.cn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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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登录www.sgs.gov.cn网站下载。请被委托人在办理登记时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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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
应当提交原件,清算组备案的具体登记办法请详见《企业登记须知》(注册大厅领取或在www.sgs.gov.cn网站上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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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决定注销的文件 |
①系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请提交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②系公司自行解散的,请提交依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我们准备了相关的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登录www.sgs.gov.cn网站下载;③系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请提交行政机关的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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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确认清算报告 |
①清算报告是公司清算结束后,由清算组制作的报告,清算组全体成员应当署名;②公告之日后45日(公司章程约定日期长于法定日期的,从章程约定)后才能出具清算报告;③清算报告应当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法院签署的确认意见;④我们准备了清算报告的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登录www.sgs.gov.cn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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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出示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
①请出示原件;②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需在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告的,请提交相应的报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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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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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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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要求 |
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请使用A4纸;②上述材料未标明复印件的请提交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的,请由公司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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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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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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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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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申请材料后,我们将把您提交的材料信息输入电脑,及时检查股东、对外投资等登记情况,如有问题,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此外,注册人员在审核材料的过程中,会根据申请材料及公司工商信用记录情况要求申请人出示清税报告或有关债务清偿证明等材料,请配合我们的工作。请您仔细阅读《企业登记须知》,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或者登录SGS网站;谢谢您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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