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问:拆迁户主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买住房,应如何计算缴纳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城镇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上一篇:】
税前扣除相关问题解答
【下一篇:】
如果购买方开错发票后如何处理?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香港公司注册后如何申请转让
- 上海外资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与范围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必须得盖发票专用章吗?
- 上海注册公司所需要的材料
- 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人及纳税地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格否认及解析
- 外商独资旅行社设立条件与材料
-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 什么情况下必须取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 上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增补四条减税政策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