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1〕64号)(财税〔2011〕50号)的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上一篇:】
递延所得税口诀记忆法
【下一篇:】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抵扣联是否需要盖章?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如何注册上海软件开发的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应具备哪些条件
- 上海青浦区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少要多少?
- 代收代付货的行为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 增值税税率--征收率
- 一人有限公司设立应注意的事项
- 奉贤开发区注册公司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
- 在上海注册公司所需要的文件
- 大写数字大写一到十怎么写?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