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我们是按收入核定企业所得税的建筑业总包企业,对外分包的合同金额要不要扣除?
如我公司总包装修合同100万元,对外分包消防合同20万元,按收入核定计算所得税时是按100万元计税还是按100-20=80万元计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据此,应按你单位当期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作为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收入总额,即按100万元计税。
【上一篇:】
货运代理营业额扣除哪些费用后可作为营业额纳税申报?
【下一篇:】
企业向个人借款产生的利息在税前能扣除吗?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申请设立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
- 核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条件
- 公司办公地点必须要是公司注册地址吗?
- 闵行区注册公司费用及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 个体户超出定额部分领用发票需要缴纳税款吗?
- 外资企业营业期限变更需提交的文件
- 注册子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 新注册办理一家香港公司需要多长时间?
- 上海注册软件公司流程及费用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