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问答 >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注销)
( 1 )书面申请
( 2 )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 3 )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公告原件
( 4 )营业执照正、副本及 IC 卡
( 5 )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 6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登记程序:(注销)
审查→受理→决定
登记依据:(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997 年 2 月 23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2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1997 年 11 月 19 日 国务院令第 236 号发布)
【上一篇:】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下一篇:】
变更公司地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的事项与流程
- 外商投资的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税收优惠,享受核定征收,规避掉企业所得税
- 合资有限公司变一人有限公司(因减资)章程(不设董事会设监事会
- 上海外资公司验资的条件
- 注册上海公司类别及经营范围能写哪些?
- 开票时品名无法录入超过10个汉字怎么办?
- 上海外资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材料
- 开具发票时要按规定填写付款方全称
- 上海注册公司如何查名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