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问答 >
设立企业集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上一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设立程序有哪些
【下一篇:】
什么是企业集团?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所得税汇算清缴:总分机构适用不同税率
- 营业税纳税申报的期限
- 合资有限公司设监事会设董事会监事(含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大会
-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资金数额变更需提交的文件
- 合同违约金及实际损失
- 记账凭证的种类
- 公司注册的要点及注册上海公司的基本条件
- 外国公司能否在上海设立外资分公司?
- 企业集团章程应由谁制定?
- 转帐支票不写收款人的名称可以吗?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