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外资公司 >
外资分公司备案所需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撤销分公司的还需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家有关外商投资限制类项目以及服务贸易领域的专项规定,设立和撤销分公司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逾期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报原审批机关确认文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上一篇:】
上海外资公司查名名称核准
【下一篇:】
外商独资印刷企业开设分公司是否办理印刷许可证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经确认的清算报告示范文本
- 上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 上海注册科技公司费用及流程
- 商标保护的范围有多宽?
- 想创业注册公司,前期准备工作一定要看。
- 合资有限公司变一人有限公司(因减资)章程(设董事会设监事会)
- 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 工业的所得税税负是多少?
- 哪些情况下营业税按差额缴纳?
-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