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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 日内。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联);
2、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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