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百科 >
办理条件: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一份;
2、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进行会计处理的记账凭证复印件一份;
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办结告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上一篇:】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条件
【下一篇:】
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转包项目营业税完税分割单办理条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如何注册上海台球厅、台球有限公司、台球俱乐部
-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
- 其他应收款是包括哪些?
- 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申请书
- 上海分公司变更费用大概需要多少钱?
- 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 个人换购住房减免税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 如何判断股权转让所得个税计税依据偏低?
- 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票购进的货物所得税处理政策
- 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的区别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