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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设立应注意的事项

文章出处:huoyin责任编辑:huoyin发布时间:2015-01-19 04:18:29 点击数:0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注意的事项主要有: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纳。

3、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59条)。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60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61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完善财务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审计,并应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64条)

不难看出,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还是按照新公司法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事人的一种选择,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企业形式。但其主要区别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要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设立时要求相对简易。一人有限公司在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且设立及其他要求相对严格。主要是注册资本为10万元以上且一次缴足,有债权债务纠纷时应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独立,且每年都有审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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