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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减资购付汇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说明减资原因);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
3、外经贸部门同意减资的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
4、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5、企业董事会关于减资的决议;
6、申请前日外汇帐户余额对帐单 ;
7、外汇局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验证,第3-6项还需提供复印件留底。
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
办理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办理依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4号);
2、《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120号);
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若干问题的通知》(【96】汇资函字第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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