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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种的申报期限如下: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人应于次月十日内申报(其中除典当业外的金融企业以一季度为一期)。
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内资企业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外资企业于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汇总纳税企业于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年度终了后四十日内向当地地税机关进行申报。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于次月7日内申报。
4、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纳税人应在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当年度的税款。
5、印花税应于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申报。
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最后一日,遇公休、节假日可顺延一天,在申报期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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