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各税种的申报期限如下: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人应于次月十日内申报(其中除典当业外的金融企业以一季度为一期)。
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内资企业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外资企业于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汇总纳税企业于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年度终了后四十日内向当地地税机关进行申报。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于次月7日内申报。
4、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纳税人应在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当年度的税款。
5、印花税应于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申报。
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最后一日,遇公休、节假日可顺延一天,在申报期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上一篇:】
上海公司纳税申报所需资料
【下一篇:】
纳税申报及其对象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如何进行分析与选择?
- 外资企业的公司类型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 塑胶材料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可否税前扣除?
- 上海青浦区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程序
- 对集团公司设立注册的法律规定
- 注册上海公司最新优惠政策有哪些?
- 注册公司的步骤(详细版)
- 营业税纳税申报的期限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