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一篇:】
财政补贴收入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下一篇:】
营业税纳税人发生退款后,已缴纳的营业税如何处理?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新政策与旧政策有什么区别?
- “茶座”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 公积金出资是否在营业执照上标识呢?
- 公司注册好之后如何领购发票?
- 出口企业出现预警是否要交税?其缴税的依据是什么?
- 2012年上海市企业工商年检的程序流程?
- 收房屋的租金要开哪种发票给对方
- 香港公司注册后股份如何转让
- 金山区注册公司费用及返税优惠政策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