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纳税人发现因发生退款应减除营业额的,可以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具体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上一篇:】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多少百分比可以扣除,还是15%吗?
【下一篇:】
取得汽油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扣除?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新成立上海公司办理社保流程有哪些?
- 上海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注册费用
- 企业集团变更集团章程修正案示范文本
- 连锁公司注册资本有何规定?
- 注册国内旅行社所需要材料及申请流程
- 注册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报表一般都什么时候交?
- 上海设计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 投资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董事的任期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