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在保管应收票据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小企业应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3)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4)小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上一篇:】
存货的验收与保管
【下一篇:】
企业备用金的借支与保管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注册公司工商局名称查询预先核准需要的材料
-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当期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当期必须抵扣吗?
- 跨月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征管问题
-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 公司注册资本增减规定
- 建筑设计公司注册费用条件
- 注册上海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