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部分摘自财税[2003]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上一篇:】
保险企业营销员的取得佣金如何计算缴纳各项税金?
【下一篇:】
融资租赁业务如何确定其营业额?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如何注册上海翻译公司
- 不能按审查错误额调整利润的调账方法
- 申请变更公司名称的材料需要哪些?
- 如何解决在家节约在单位浪费的现象?
- 上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流程
- 外国个人注册外资公司如何办理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条件
- 个体工商户(港澳台居民)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应提交
- 上海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
- 新公司注册办证所需资料及流程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