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问为什么12月预提工资次年1月发放,在所得税清算时(应付工资余额)要纳税调整,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上一篇:】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的?
【下一篇:】
没有发票的支出能否在税前扣除?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我想在香港成立注册一家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 如何在上海注册公司
- 什么是公司章程?
- 与企业所得税法相配套的政策、制度、办法有哪些?
-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申领或更换须知
- 上海公司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条件及流程
- 是否所有的固定资产都可以抵扣?
- 当期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当期必须抵扣吗?
- 上海注册国内旅行社的程序有哪些?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