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7年对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表做了修改,除了纳税人个别自然情况填报栏修改外,在“财产转让”栏次下面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项子目。个人2007年度所得超过12万元,而且取得了股票转让所得的,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时,应在“财产转让所得”项下的“股票转让所得”对应的“境内”一栏中,2007年度内纳税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为正数的填写。
按照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纳税人均可办理纳税申报。今年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纳税申报期截止到3月31日,你现在可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上一篇:】
个人换购住房减免税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下一篇:】
劳务报酬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所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一样的吗?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外省市公司在上海经营如何开本地经营地的发票
- 外企在中国境内企业的地址变更需提交的文件
- 上海自贸区有何特点
- 注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步骤
- 上海广告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 哪些种类的商标可以注册?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以及程序
- 在自贸区创业是否有优惠政策?
- 哪些情况下营业税按差额缴纳?
- 外商投资企业的住所应注意事项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