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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在2007年对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表做了修改,除了纳税人个别自然情况填报栏修改外,在“财产转让”栏次下面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项子目。个人2007年度所得超过12万元,而且取得了股票转让所得的,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时,应在“财产转让所得”项下的“股票转让所得”对应的“境内”一栏中,2007年度内纳税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为正数的填写。
按照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纳税人均可办理纳税申报。今年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纳税申报期截止到3月31日,你现在可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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