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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因为我们单位逾期缴纳了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被政府征收了一笔滞纳金,请问这笔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除税收滞纳金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征收的滞纳金,凭相关支出确已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允许税前扣除。
据此,你单位2010年度因逾期缴纳河道费被政府相关部门征收的滞纳金,凭能够证明该项支出确已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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