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2010年因为我们单位逾期缴纳了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被政府征收了一笔滞纳金,请问这笔滞纳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除税收滞纳金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征收的滞纳金,凭相关支出确已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允许税前扣除。
据此,你单位2010年度因逾期缴纳河道费被政府相关部门征收的滞纳金,凭能够证明该项支出确已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上一篇:】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申报坏帐损失需要哪些条件与资料?
【下一篇:】
在补缴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允许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 上海公司进出口经营权申请流程与申请材料
- 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纳税问题
- 上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具体步骤
- 申请设立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
- 支票遗失怎么办?
-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差别
- 如何注册投资管理咨询公司
- 注册上海公司都需要哪些材料?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