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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税务局开普通发/票,结果工作人员在开票的时候开错了,然后作废掉重新开了一张,我想问一下作废的发/票到月底要不要做账的?
回答:
既然是到税务局开发/票,而且是做废重开的,那税务局应该要收回你做作废的发/票。如果当时你没有把发/票退回,那找个时间给税务机关送回去就行了,不需要登记在账中的,如果在账中登记,可能税务机关还会责备你,但不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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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办理条件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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