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上海公司 >
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第二条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这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是一致的,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上一篇:】
上海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篇:】
上海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申请条件及要求
- 内资进出口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吗?
- 建筑公司提供建筑材料并安装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 香港对企业的主要征税项目
- 注册公司对法人及股东年龄有没有限制?
- 在香港注册公司如果在内地从事商业贸易要不要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
- 香港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如何办理?
- 香港公司如何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 上海注册公司开设临时验资帐户所需材料与费用
- 上海外资公司注册代理费用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