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问答 >
办理条件:
经营行业等条件符合本市税控收款机推广范围,并收到税务机关发出的《税控收款机使用通知书》。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票种核定:
1、《税务登记证》(副本) ;
2、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4、《发票核定申请表》 ;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证件。
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确认:
1、《税务登记证》(副本) ;
2、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3、《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证件。
【上一篇:】
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办理条件
【下一篇:】
什么情况下发票需要缴销或交回给税务机关?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什么是香港无限公司?
-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答
- 公司法中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 外资分公司如何开设外币帐户?
- 一人是否可以开两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注册装潢公司的流程费用
- 上海外资船舶公司注册条件及材料
-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哪些材料
- 如何设立分公司
- 一般纳税人认定、取消、年检规定要求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