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问答 >
1、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
2、发票改版、换版或发现次版发票时;
3、空白发票和发票存根联超期限未使用;
4、发票霉变、水浸、鼠咬、火烧;
5、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发票领购簿》原件(视不同情况收缴、换发、登记返还);
2、未使用空白发票、残存发票及未验旧发票存根原件;
3、《上海市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或《注销(迁移)税务登记清票申请审批表》;
4、金税IC 卡(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适用);
5、税控收款机用户卡(使用税控收款机企业适用);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上一篇:】
购买税控收款机办理条件
【下一篇:】
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办理条件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外资物流类公司注册条件及材料
- 个人注册公司的条件
-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
- 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的文件及要求
- 发票的开具的规定
- 企业向个人借款产生的利息在税前能扣除吗?
- 一人有限公司不设监事会不设董事会监事(含监事会主席)股东决定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必须得盖发票专用章吗?
- 机电安装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