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公司问答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5号令)的第三条规定,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流通过程中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少数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具体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目前已公布了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详见《关于公布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39号),涉及13个产品,目前经营除13个产品外的二类医疗器械企业应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上一篇:】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审批
【下一篇:】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换证现场审查要准备什么材料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所需要的材料
- 注册公司之前您应该咨询了解清楚什么?
- 注册香港公司有哪些优势?
- 如何设立分公司
- 新成立上海公司办理社保流程有哪些?
- 外资企业设立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 个体工商户制度应该废除
- 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股东大会决议范本参考
- 实收资本是包括哪些?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