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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注册后审理人才中介机构的办理程序如下:
1、投资者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立项申请,市人事局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批同意的颁发《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2、投资者自获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申请材料,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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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注册后审理人才中介机构的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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