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外资公司 >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上一篇:】
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统一的历程
【下一篇:】
合资企业的外方股权是否可以再对外投资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商务部及省级审批机关对外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权限如何划分的
- 注册中外合资广告公司,外方如何证明是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
- 无亲属关系的人赠送房子是否能免税?
- 上海外资企业验资报告(外资企业增资验资)
- 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是否免征增值税?
-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东大会决议示范文本
- 注册上海公司都需要哪些材料?
- 新成立的公司如何建账?
- 上海公司注册地址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 企业向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所得税前扣除方法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