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
企业法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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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案 事 项 |
主管部门 (出资人)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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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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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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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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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程 |
□ 章程 □ 章程修正案 | ||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申请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章程备案请在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前□中打√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
签 字: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企 业 登 记 跟 踪 服 务 表
申请备案事项: 领表人签字: 注册人员签字: 日期:
选择项 |
序号 |
企业备案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
说 明 |
第一次 (日期: 年 月 日) |
第二次 (日期: 年 月 日) |
第三次 (日期: 年 月 日) | |||
提交材料 |
审核意见 |
提交材料 |
审核意见 |
提交材料 |
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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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法人备案申请表》 |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登录www.sgs.gov.cn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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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登录www.sgs.gov.cn网站下载。请被委托在办理登记时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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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人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
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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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
①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其他股东(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②以上提交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不是本市企业的,请申请人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并由登记窗口注册人员核对原件。③变更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公司的,企业应改制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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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同意转让和受让的批准文件 |
分别提交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和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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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转让协议,涉及国有集体资产的,还应当提交产权交割单 |
提交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涉及国有集体资产的,还应当提交产权交割单。(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划转的可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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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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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
请携带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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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请携带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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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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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要求 |
①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请使用A4型纸;②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请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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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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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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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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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申请材料后,我们将把您提交的材料信息输入电脑,及时检查主管部门(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信用记录,如有问题,我们将在三日内与您联系。请您仔细阅读《企业登记须知》,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或者登录SGS网站;谢谢您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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