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及其他经济活动,对外取得经营收入或非经营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零星劳务,可免逐笔开具发票,但必须登记营业汇总凭证。
发票开具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和经济活动的内容相一致。严禁虚开发票、代开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或与经营项目不符的发票、转借发票、倒卖发票、使用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收付款
发票开具的内容要齐全,要按顺号逐栏全份复写或打印,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严禁拆本使用发票。填错作废的发票,要注明“作废”字样,并全份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查验。填写栏目不全、开票人未签名、收款单位未盖章的单位,财务不得报销。
用票单位和个人发生一些临时性的业务,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填开发票使用。
【上一篇:】
分包方需要给总包方提供发票吗
【下一篇:】
公司注册好之后如何领购发票?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注册分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 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清算组备案申请书
- 上海注册公司无形资产出资比例
- 上海文化传播公司注册流程费用
-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
- 高新技术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 公司办公地点必须要是公司注册地址吗?
- 在上海注册公司对公司名称有什么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需要以下登记材料
- 电器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