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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拥有一套自有住宅,我将我的自有房产赠给了一个远房表亲,是否属于免税范围?
房地产地赠与,仅指下列情况的赠与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免税范围。
⑴房屋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⑵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上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您的赠与行为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则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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