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问:货物运输代开票纳税人,能否按交通运输业差额计征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七条关于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营业务的计税依据问题规定,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的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即在代开发票时,应全额按开票金额计征营业税。
【上一篇:】
保安公司取得相关单位支付的保安服务费如何缴纳营业税?
【下一篇:】
挂靠在运输企业车辆,如何缴纳营业税?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有限公司增资章程修正案范本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外国投资者可以委托谁作为其在境内的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 注册好的商标如何转让
- 2011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税务部门有什么具体安排吗?
- 一人有限公司的债权人需承担的风险
-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变更后,许可证上有效期如何核定?
- 如何注册上海商务咨询公司
- 上海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