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单位发给还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职工一次性补贴费,应如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
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3、本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上一篇:】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营业税应如何缴纳?
【下一篇:】
单位租用我的车,报销车辆的汽油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 金山开发区注册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报表一般都什么时候交?
- 注册一家香港公司条件有哪些?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需要以下登记材料
- 金融企业从事金融商品买卖,如何缴纳营业税?
- 上海注册一人公司工商登记的特别规定
- 上海注册香港公司费用大概需要多少钱?
- 外资公司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期限规定
- 上海代办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费用与流程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