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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时,被告知要提供2008年的纳税证明。我没有,请问,该怎么办?该自己去区税务局进行缴纳吗?如何缴纳呢?
是否是就进税务局都可以申报?申报时需要递交什么资料,因为平时已扣交了个税,所以不太明白,烦请回复,谢谢!
请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不涉及补缴、退还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可选择采用邮寄申报和网上申报方式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事项;涉及补缴、退还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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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已交纳了个人所得税还需要再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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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过节费等费用支出税前调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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