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我单位每月都对职工的工资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职工是否可以到地税局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因此,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是法定的凭证。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具体措施。凡扣缴义务人实行了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到地税局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国税发[2005]8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要求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和有关扣缴税款的凭证,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完税证明。
【上一篇:】
代收代付货的行为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下一篇:】
兼职会计做假账应予重视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及结构
- 上海公司注册资金变更需要的材料
- 如何注册一家香港公司,有哪些手费,流程及费用有多少
- 外资企业设立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 上海卢湾区注册公司所需材料注册费用与流程
- 上海公司注销的流程有哪些
- 大写数字大写一到十怎么写?
- 企业建账的基本程序
- 注册一家香港公司条件有哪些?
- 如何注册上海工贸公司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