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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业成本费用是否可以作为股东出资?

文章出处:huoyin责任编辑:huoyin发布时间:2015-01-19 04:53:46 点击数:0

王某、赵某、李某三人投资500万元欲开办宾馆,并附设餐饮、浴池。前期准备工作中,支付装修费120万元,购买各种材料、用品、设备共支付260万元(均有发票)。之后,开始申请名称核准,准备设立有限公司的材料。请问:

问题:

1、在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时其应提交哪些材料?

2、股东不准备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其最多可申请注册资本多少万元?为什么?

答案:1.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设立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9)住所使用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住宿)、食品卫生许可证。

2.最多可申请注册资本260万元。120万元的装修费不能作为股东的出资。因此最多可以申请26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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