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司变更与注销 >
上海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上一篇:】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下一篇:】
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房地产经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一人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不设董事会)股东决定(执行董事为
- 上海注册公司的一般纳税人政策
- 企业集团开业集团标准章程示范文本
- 开办公司前必看-在上海成立注册公司的流程
- 注册资本验资程序注意事项
- 企业购买设备取得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
- 上海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金规定
-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企业集团变更老成员退出集团的证明文件示范文本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