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注册外资公司 >
根据《公司法》第205条规定,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进行清算。因其他原因而撤销,是否必须清算,《公司法》未作规定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程序依照《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的规定执行。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上一篇:】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特点
【下一篇:】
上海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权利、义务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申请文件有哪些?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项目立项审判材料
- 上海闵行区第十税务所电话及地址
-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
- 注册一家新公司的流程
- 董事同时取得多家公司的津贴是否应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时间规定
- 节日礼品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吗?
- 新公司注册办证所需资料及流程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