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9条规定: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和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它劳务费等费用。
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五)合理方法。
【上一篇:】
工业的所得税税负是多少?
【下一篇:】
其他应收款是包括哪些?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异地分公司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
- 注册进出口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 没交社保的工资能不能在税前扣除?
- 注册设立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 上海松江区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 上海闵行区第十三税务所电话及地址
- 丢失已开出但未认证的发票如何处理
- 外贸企业关税的涉税会计处理办法
- 注册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好处?有哪些不足?
- 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的区别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