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涉及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于证券类准备金,通知明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有关规定,按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取经手费的20%、会员年费的10%提取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业务收入的20%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3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另外,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有关规定,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按交易经手费的20%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上一篇:】
员工服饰费用之进项税抵扣
【下一篇:】
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如何分成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旅游公司的费用、材料和条件是什么?
- 注册香港公司企业如何征税交税
- 上海贸易公司注册的名称参考
- 外资公司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期限规定
- 国内居民怎样在香港注册公司?
- 上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 汽车销售企业必须安装二维条码打印系统吗?
- 外国投资者可以委托谁作为其在境内的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 申请注册新公司开设公司验资帐户规定要求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依法设立条件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