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税记账 >
2009年为了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销售住房的税收政策又有新的规定,请问具体有什么变化,我购买的普通住房现今已3年,现将出售是否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文件对2008年调整过的个人对外销售住房税收政策规定再次调整,主要体现在二手房转让时间上税收政策调整,从2年调整为5年。
文件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您购买的不满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可以按照售价减去购买房屋时的价款,差额缴纳营业税,扣除凭证应是合法、有效的销售不动产发票。
【上一篇:】
无船承运业务如何正确缴纳营业税?
【下一篇:】
动迁补偿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相关资讯
税务筹划方案
- 食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个人如何注册外贸公司?
-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条件
- 如果自己申请个商标!是在内地申请还是在香港申请比较好
- 公司工商年检主要年检哪些内容
- 负债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 外资公司经理产生方式
- 上海有限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
- 大写数字大写一到十怎么写?
最新资讯文章
- 上海工资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投资收益型(分红个税)税务筹划方案
- 企业利润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贸易采购型(企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劳务收入型(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 上海科技研发型(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 注册上海合伙企业,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上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人所得税,财政税收返还扶持40%-50%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