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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工资税是怎么算的

文章出处:huoyin责任编辑:huoyin发布时间:2015-01-19 02:03:33 点击数:0

天行健香港公司注册服务中心整理了一份关于香港的工资税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在香港,就个人工资征收的税叫作薪俸税,根据《税务条例》:薪俸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假期工资、费用、佣金、花红、酬金、额外赏赐、或津贴、部分退休金等。基本上雇员需要就其在香港的全部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跟大陆不同,香港的薪俸税是按照个人全年的收入集中申报,也可以夫妻合并申报。香港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种类繁多,个人要搞明白全部允许扣除的费用,只研究《税务条例》还不行,还得请教专业人士。以2008/2009年度为例,每名雇员允许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包括以下几种:

基本免税额108000;

已婚免税额(配偶无收入)216000;

供养60岁以上父母、祖父母的免税额30000/人;如果住养老院,最高可扣除60000;

抚养未满18岁或18岁以上未满25岁在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每名50000;如果是单亲,还可享有免税额108000;

教育进修费用,2008年度最高可扣除60000;

供养18岁以下或18岁以上未满25岁在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一名兄弟或姐妹30000;

扣除所支付的房屋按揭贷款的利息,最高100000/年;

除以上项目可以税前扣除外,就应缴的税款还可以有50%或15000元的免征额,从较低者。另外,如果上述允许扣除的收入超过了本人的收入,则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抵扣,也可以夫妻合并纳税,合并扣除额。

根据上面的规定,以夫妻双方2人,2个小孩,加上供养60岁以上父母2人,如果贷款买了一套7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则其年收入可以税前扣除的各种费用将近500000。扣除后若有剩余,则按照以下的税率征税:

最初的40000,2%;

其次的40000,7%;

其次的40000,12%;

余额,17%,即最高税率为17%。

根据以上税率,如果夫妻2人的月收入合计5万元(超市营业员的月薪大概7、8千元),年收入为70万元(算上奖金或花红),则其扣除后的应税收入为20万元,应缴纳的税款为:40000*2%+40000*7%+40000*12%+80000*17%=22000元。并且这22000元的应缴税款,还可以免除11000元。也就是说,夫妻2人年收入700000元,应缴纳的薪俸税才11000元!

而在大陆,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税率从5%到40%。如果个人月收入5000元,再加上2个月的双薪或奖金,年收入70000元,税前扣除每月2000元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全年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大约为4400元。

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出,香港的薪俸税与大陆的个人所得税相比,不但征税额很低,也更合理,富有人情味。大陆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是否也应该向香港学习?如此,才能避免将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主体,才能使人民分享经济成长的果实,才能建立以扩大内需为导向的经济增长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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